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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数字化改革决策部署,全面深化实施电子票据改革要求,机场高速公司对标对表,根据浙财综【2022】13号文件《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纸质财政票据整合改版的通知》和浙财综【2022】24号文件《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全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票据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相关内容,统筹兼顾,倒排时间,于2022年8月1日起,顺利实现了下属收费站点全域收费票据电子化。

此次升级改造,公司结合机场公路车流情况以及社会司乘人员的诉求,按照前期政策宣传、车道答疑解惑和具体项目推进有计划性开展。其间,公司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安装新版机盒和票据打印机,提前升级系统,模拟试运行检索纠偏,确保新系统操作使用正常。

新系统运行后,公司通行费票据实现电子化,车主在通过机场公路人工收费车道使用现金交费后,不再领取纸质通行费票据,可通过电子票据服务平台自行开具,同时,车道现场配套提供电子票据打印服务。

实施通行费票据电子化,除节省时间外,更加体现环保、高效意识,在降低社会出行成本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下阶段,公司将继续做好车道“纸改电”宣传工作,并进一步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保障票据整合改版工作平稳运行,提高社会大众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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